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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勞仲介費探討6(中央社記者周永捷雅加達14日專電)「我們不是商品,我們是人」,印尼外勞協會呼籲,台灣和印尼政府應落實印傭直聘制度,並明訂休假、住宿條件及薪資規定的標準化勞雇契約,保障印勞權益。 記者曾實地走訪位於雅加達近郊勿加西(Bekasi)的外勞訓練中心,想要出國當幫傭的印尼婦女,得先來到類似這裡的訓練中心上課、受訓,並通過考試,才能一圓台灣夢。 在台灣擔任過3年看護工的施芮思塔莉(Srilestari)說,她在台灣除了要照顧阿公、阿嬤,也要幫忙雇主早餐店生意,平常還要做家事,忙到晚上10時,有時甚至得忙到12時才能休息。 施芮思塔莉說,她的工作包括掃地、拖地、洗衣服、熨衣服,做的事情相當多,和台灣人一樣,但領到的卻是和台灣勞工不一樣的薪水(約每月新台幣1萬5840元薪資,非法定基本工資1萬9273元)。 像施芮思塔莉這種看護工變成早餐妹的案例並非個案,雇主要求家事類勞工、看護工負擔超出工作內容外的職務,她們通常也只能默默配合,不敢說「不」。 對於印傭的處境,印尼政府決心要有所改變。印尼總統佐科威宣示要保障印尼人的尊嚴,下令相關部會訂出停輸女傭的時間表。 印尼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長瓦希德(NusronWahid)日前表示,印尼第一階段就是在今年開始停止輸出幫傭至中東地區國家。2017年起,逐步停止輸出幫傭至包括台灣、香港、馬來西亞、新加坡及澳門等亞洲地區及國家。 對於台灣的印傭需求,瓦希德提出三項條件,只要台灣能落實,印尼在2017年後將會持續對台輸出幫傭。 3項條件分別是,台灣應比照法律規定的最低基本工資,全面調漲印傭薪資。印傭的工作時數需比照正規部門勞工加以規範,如果印傭超時工作,雇主必須支付加班費。印傭不應和雇主同住在1個屋簷下,應要有自己的宿舍。 此外,印尼政府現階段對於輸出幫傭的資格及條件也訂出更嚴謹的規範。 印尼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副局長亞古斯定(Agusdin Subiantoro)表示,印尼政府會根據各項條件,對各家外勞訓練所進行評鑑,根據評鑑結果,決定外勞訓練所是否能持續營業。 其次,印尼政府會對全印尼的外傭仲介業者提供指導綱領。仲介業者必須符合指導綱領及標準,才能訓練想要出國工作的印尼幫傭。 第三,仲介業者必須要有訓練勞工的一致標準,像是標準化的設施、合格講師、教學大綱、合格的教室、圖書館等。 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也會改進幫傭訓練手冊,手冊會詳述各領域幫傭所需具備的能力,像是管家、保姆、家庭廚師、家庭照護員、家庭司機、園丁及兒童照護者所需學習的課程以及技能。 亞古斯定說,通過專業訓練及認證的印尼幫傭可以到外國工作。不過,他也說,若印尼未來仍是高度需求這些專業勞工,印尼政府將不允許他們持續到海外工作。10403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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